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下屬貿易委員會7月22日在第413次會議上做出終裁:自中國大陸、印尼、中國臺灣三地進口的不銹鋼扁平材存在傾銷并對國內相關產業造成損害,建議今后五年對原產于上述三地的進口不銹鋼扁平材征收7.17-25.82%的反傾銷稅。具體稅率為:太鋼23.69%,鞍鋼25.82%,其他大陸企業24.83%;印尼青山等企業25.82%;臺灣燁聯9.47%,華新麗華7.17%,其他臺企9.07%。
為減輕(qing)企(qi)(qi)業負擔(dan)、確(que)保相(xiang)關產品(pin)(pin)(pin)的(de)供應穩定,該貿易委員(yuan)會(hui)還(huan)決定將(jiang)200系(xi)(鎳含量低于6%),寬度(du)不(bu)(bu)低于2米的(de)熱軋(ya)產品(pin)(pin)(pin),部(bu)(bu)分熱軋(ya)316、316L,部(bu)(bu)分420,部(bu)(bu)分低磷、硫、銅304L不(bu)(bu)銹鋼產品(pin)(pin)(pin)列入免(mian)稅名(ming)單,并對太鋼、鞍鋼、印尼青山(shan)、燁聯(lian)、華(hua)新(xin)麗華(hua)這五家企(qi)(qi)業僅適用價格承諾措施。
此后,韓(han)國企劃(hua)財政部長官需(xu)在反(fan)傾(qing)銷調查開始之日(2020年9月25日)起(qi)的1年內對此做出裁定(ding),最終(zhong)決定(ding)是否實施該反(fan)傾(qing)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