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設(she)備上(shang)開停(ting)工用的放(fang)(fang)空管可(ke)就地(di)向(xiang)大氣排放(fang)(fang),放(fang)(fang)空管的高(gao)度應(ying)高(gao)出操作平臺2.2m以上(shang)。放(fang)(fang)空口不得朝(chao)向(xiang)鄰近設(she)備或(huo)有(you)人通(tong)過的地(di)方(fang)。


②. 設備和管道上的可燃氣體安(an)全(quan)泄壓裝(zhuang)置允許向大(da)氣排放時,應(ying)符合下列要求:


   a. 排放管口不得朝向鄰近設備或有(you)人通(tong)過的(de)地區(qu)。


   b. 排放管口的高度應高出以安全泄壓(ya)裝置為中心,半徑(jing)為8m的范圍(wei)內的操作平(ping)臺(tai)或建筑(zhu)物(wu)頂3m以上。


③. 設備和管道(dao)上的蒸(zheng)汽(qi)及其他非(fei)可燃介質安(an)全(quan)泄壓裝置向大(da)氣排放時,應符(fu)合下(xia)列要求:


   a. 排放(fang)管口不得朝向鄰近設(she)備或有人(ren)通過的地區(qu)。


   b. 操(cao)作壓力(li)大(da)于4.0MPa蒸汽(qi)管道的排放管口(kou)的高度應高出以安全泄壓裝置為中心,半徑為8m范圍內(nei)的操(cao)作平臺或(huo)建筑物頂3m以上(shang)。


   c. 操作(zuo)壓力為0.6~4.0MPa蒸汽管(guan)道的排放管(guan)口的高(gao)度宜高(gao)出以安全泄壓裝置(zhi)為中心(xin),半徑(jing)為4m范圍內的操作(zuo)平(ping)臺(tai)或建筑物頂3m以上。


   d. 操作(zuo)壓力小于0.6MPa的蒸汽及其(qi)他非(fei)可燃介(jie)質管道排放管口高度宜(yi)高出鄰近操作(zuo)平臺或建筑物頂2.2m以上。


   e. 工(gong)業用水管道(dao)上的放空管口宜就地朝下排放。


④. 蒸汽透平的蒸汽入口管道上游靠近閥門處宜設置分液包的放凈口。


⑤. 壓縮機吸氣管道上的(de)最低點應設置(zhi)帶閥(fa)門的(de)放凈口。


⑥. 泵入口管道上(shang)的最(zui)(zui)低點和泵出口切斷閥后的最(zui)(zui)低點應設置(zhi)帶閥門的放凈口。


⑦. 容器設備上的放(fang)空管(guan)(guan)除(chu)作為進料呼吸(xi)用外,應設置切(qie)(qie)斷閥(fa)(fa),閥(fa)(fa)門宜直接(jie)與設備管(guan)(guan)口相接(jie)。當只安裝(zhuang)一個切(qie)(qie)斷閥(fa)(fa)時(shi),其端部宜設置絲堵、管(guan)(guan)帽或法蘭蓋(gai)密封。


⑧. 凡(fan)向大氣排放的放空管道,宜設置低(di)點放凈(jing)口,如圖2.9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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