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shu)油管道按GB 50253《輸(shu)油管道工(gong)程設計規(gui)范》,與周(zhou)圍(wei)構筑物保持一定(ding)(ding)的(de)距離,還(huan)應符合下(xia)列規(gui)定(ding)(ding):


  ①. 與城鎮居民點(dian)或人群(qun)密(mi)集的(de)村莊、學校的(de)距離,不宜小于15m。


  ②. 與飛機(ji)場、海(河)港碼頭以及大、中型水(shui)庫和水(shui)工建、構(gou)筑物、工廠的距離(li)不宜(yi)小于20m。


  ③. 與高速(su)公路(lu)及一(yi)、二級公路(lu)水平(ping)敷設時,其距離(li)不宜小于10m。


  ④. 與鐵(tie)路(lu)平(ping)行敷設(she)時,管道應敷設(she)在距離鐵(tie)路(lu)用地范圍邊線3m以外。


  ⑤. 同軍(jun)工(gong)廠(chang)、軍(jun)事設施、易(yi)燃易(yi)爆倉庫(ku)、國家重點文物(wu)保護單位的(de)最小距離應(ying)同有關(guan)部門(men)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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