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chu)非工程(cheng)合同另有要求,用于管(guan)道的顏(yan)色(se)可按相關的標準、規(gui)范執行。SH 3043《石油化工企業(ye)設備(bei)管(guan)道鋼結(jie)構表面色(se)和(he)標志(zhi)規(gui)定》規(gui)定的涂色(se)及(ji)標志(zhi)色(se)。見表16.174~表16.176。
管道標志的設置(zhi)如下:
①. 管道及其分支(zhi)、設(she)備(bei)進出口處和跨越(yue)裝(zhuang)置(zhi)邊界處應刷字樣和箭頭。
②. 字(zi)樣表(biao)示(shi)應(ying)采用下(xia)列方法之一(yi),同一(yi)裝置(zhi)或單元(yuan)內的字(zi)樣表(biao)示(shi)應(ying)一(yi)致:
a. 介質的(de)中文名稱;
b. 介質的英文名(ming)稱、縮寫(xie)或代號;
c. 管號。
③. 當介質(zhi)為雙(shuang)向(xiang)流動時(shi),應(ying)采用雙(shuang)向(xiang)箭頭表示。